under the sign of Saturn

lying in me, as though it were a white
stone in the depths of a well, is one
memory that I cannot, will not, fight:
it is happiness, and it is pain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--Akhmatov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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歪酷博客

christar @ 2008-11-28 15:56



媜的《私房书》断断续续地读了一个学期,因为是短章,所以可以随时放下,随时再拾起。字里行间有顿悟,有思辨,有懊恼,有追忆,有爱恋。

摘录如下:

14. 穿过幽微的角道,被一粒石子踢疼,起了新生的野趣。

16. 想起以前爱过的人,像从别人的皮箱里瞥见自己赠了去的衣服,很喜欢的一件,可惜不能穿。

19. 玉会与人同悲,生前配玉,死后以所有的血沁养她。像临刑的人,幻想家乡的莲雾不知熟了没?待七月释鬼,去偷摘。

23. 碟子碗筷,锅铲汤勺,刨的削的挖的淘的,尽可把一个嫩肥肥的女人逼干。我只管自个儿一张嘴,日子覆了保鲜膜,也像一名寡妇。

27. 我份上的事业还未来,也就乖乖候着。不同的日子看不同的云,替相同的草花浇不同的水。我明白那只看不见的手每日翻书予我读,要我将来为他濡墨写字。它离我很近,有时候抵足同眠。

29. 不得不绞死寓居身骸内的现时之我,让无名的我周游日夜,转烛山河。有时外出扮演现时我的角色,那无名之我,仍留在案前呵手研墨。

31. 创作者必须潜入上帝的伊甸园偷尝善恶与生命之果,上帝也以此辨识谁是真正的原创子民。食尽果实的人必须流放于洪水、荒地,去为生命作证,去写血书。至于隔栏观果的人,也能状其形色,上帝以富贵的果子称赞他的乖巧,让他继续写黑字,时间这清道夫在旁等着。

32. 没有一条制度可以被服膺百年而不更改的。只有生与死的规律,只有噙着清泪去写的文学。

33. 为自己留下年谱、传记的人,看来都不是放得开的人,徒留一些自娱娱人的字而已。我不打算这么做,等我逝去,我将完完全全令自己消失。

35. 日动影移,风穿帘隙,感觉到安宁;山峦跪得久了,悄然换膝,云飘得久了,偶尔停泊,仿佛别有一番灵动。我默想这些,好像稍稍能懂‘观世音普门品’的意思。

37. 不去探索观世音的面目,也不争辩上帝的容颜。不追查神异, 不理清奇迹。以前念佛典、圣经,难免坠入文字魔障,把意思弄拧了。现在神清气爽了点,知道没有我,神怎么办?

43. 洗三日累下来的衣裳,好像在数巨蟒蜕下的皮。

47. 写小说的欲望蠢蠢然,但还不到时刻,有时饿不见得真饿,是贪。

50. 在静默之中,恒常有一种无以名之的灵泉在涌动。像山巅岩隙流出的冷水,也许被日稀了,也许被午盹醒来的村鸭咽了,也许只成就一方青苔。

54. 真要追求自由,不能往人的制度去求。 制度的规划就是要人不自由。制度适用于大多数世纪的大多数人,但不适用于每一个世纪的每一个人。

58. 不知怎地养了习惯,约莫五、六点钟总醒来,屋子里巡一遭,探探天色熹微,又去躺下。今早起凉,山都朦胧,一溜白雾惺惺忪忪地,这么早就替山峦抹面。

60. 所谓秘密是一辈子说不出口的,自己苦着,也明白除了苦着别无他法。不管心境从污浊、羞辱而转为原宥、包容,再亲的人也变更不了各自的宿业。文殊师利‘地狱不空誓不成佛’的悲愿我稍解了,那背后有和血吞齿的艰辛。

61. 人缠不过自己的性格,常常在万籁俱寂的时刻,以刀铤与自己短兵相接。

62. 当铺行话,称金子为光铜,玉为粉石,珍珠为壳子,衣服为叶子。那么一名荣华妇人打当铺走过,小伙计甩着抹布搭子,必亮着眼睛说:“噫噫,掌柜的,您瞧,那婆娘顶鲜哩,光铜刺亮亮,粉石赛鹦哥儿绿,壳子大过花生米,叶子恐怕是滑手的绫绸……啧啧,咱等着! 摸那股领子口热!”

70. 每一件衣服都装了些记忆,访问的人、走过的路、谈过的话,仿佛都镶在衣边。有时候不喜其中一件,那必定是伤心过的情节。衣饰什品,一篓子假借字。

72. 可惜此处无桂花采,我真想撒几粒桂米,在新沏的春茶上,不覆盖,桂米会熟。

74. 快中秋了,月像银铸的饼,被谁掰去一半,会掉银芝麻的。昨晚,那偷饼的贼又掰了些饼补回来,还用手糊了糊,饼芯有手印子。

75. 明明熄灯了,书房地上浮现窗格影,原来是月斜西,站在窗前偏着头探月,李白的地上霜是真的,我有点像哭。

78. 王维与李白,是最能与大化把臂言欢的,写给人看的诗易读,写给天看的诗不能解。

30. 我能辨认不同的树在风中的鸣唱,就像能辨认所有与我说过的话的人的声音;树的节奏不一样,人的韵律不同。

37. 只是静静地坐。静静地听。静静地什么也不想。仿佛虚空已经把一切都说明白了。此时,树林内是否有一声栗爆。

47. 一粒稻谷嵌在黄泥上,犹能导出整个夏天的酷热;一粒橘子掂在掌中,还称得出全年雨水的重量。一个人平平凡凡地活过了,一万个人平平凡凡地活过了,人类的史册才能逐字逐句写下去。最单纯的存在里,常能照见宇宙运行的足印。

55. 据说,麝香取于冰雪之地才有的麝香鹿,阴囊附近之香腺能生香。麝香是所有香品中最香的,也是最血腥的。

10. (!)半路上捡到一枚折翅蝶羽,绒黑的底色油了几笔淡紫,一摸,指肉染了黑屑屑,把指纹都浮起来。用手掌捂着,想粘在宣纸上寄给人,一路上专心地想这些。到家,忽然感觉蝶羽在颤,手像触电,惊得很。这羽还在想她的前身吗?我觉得一个孤魂遇上一个野鬼了,不知道怎么办。




 
christar @ 2008-11-25 22:14

晚上去了一间很camp的酒吧,喝了一样很不camp的东西——冰水。

而关于今天其实我想说的是,很多年后,医生不建议我跑步,原因是那样会使老往肉里长的脚趾甲嵌得更深。但跑步,对于我来说,和一些回忆紧紧联系在一起。

上小学的时候,北方的冬天,早上六点多钟,天还没亮但路灯已经熄灭,迷迷糊糊地被爸爸叫起来,带着沉沉的睡意不情愿地穿上一件件衣服,刷了牙洗了脸,换上球鞋,下楼晨跑,在大院里绕一个大圈,顺便取牛奶,即使吹着冷风也不觉得清醒,四周一片漆黑,感觉像在梦游,而能一直坚持下来其实是因为那句——“只要跑步就有巧克力奶喝”的承诺,晨跑似乎属于夜晚,属于要在梦中完成的最后一项任务,只有做完这最后一件事,才能被唤醒,被暖暖的巧克力奶香唤醒。

后来上了中学,总是在和爸妈生气或者跟自己闹别扭后,换了鞋,也不管几点或者什么天气,下了楼就开始跑,在大院里绕圈,跑着跑着,呼吸和步子就稳了下来,烦恼的事好像也就这样慢慢被跑掉了。

现在,还经常会有换了鞋就跑的冲动,只是不知道应该往哪儿跑,也不知道可以跑多远,曾经设想过一些路线,却又觉得不可行,其实想想这些也是借口,真正的原因是没了那颗想跑就跑的心。看了《苍井优的四个谎言》后,最喜欢的是蔷薇色的日子那章,跑步的女孩,逞强的女孩,还有Jack Johnson, love psychedelico的音乐, 我因此被stimulate, 决定买一双Onitsuka Tiger,看能不能再次跑起来。



 
christar @ 2008-11-10 17:57

有时候我会想,只有经过了那个纠结的阶段,才有权利放手。

找个安静的地方,在这种清朗的天气里,约上朋友,听听唱片,喝喝小酒,或者一个人看看书,喝喝茶。

水在杯里会被染上颜色,在某一刻,她会产生要离开的想法,虽然这样她也就不存在了。